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关于举报舌尖尖兰州牛肉拉面店存在违反(广告法)、(消费者权益保护)行为的后续通告结果

所属分类:行业资讯    发布时间: 2024-07-11    作者:兰州舌尖尖餐饮服务管理有限公司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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举报人:李刚,身份证号码:654125199112201076

通讯地址:安徽省合肥市庐阳区颖上路615号北美印象雅苑东门飞飞烟酒超市(代转)

联系电话:18742981851,邮编:230001

被举报人:舌尖尖兰州牛肉拉面店

地址:济南西站A14、15检票口楼上

举报要求:

1、依法对被举报人违法行为案件定性,并依法对被举报人给予以相应的行政处罚。
2、若被举报人愿意调解,请贵局组织调解,保障消费者合法权益。
3、若查证属实,请贵局依据相关规定,对举报人予以奖励。
4、请贵局在法定时限内将受理通知、移送/转办(或有)、处理结果书面告知给举报人(请加盖公章)。事实理由及依据:
举报人李刚于2024年3月22日在被举报人店内消费一份清汤牛肉拉面,付款40元

被举报店内有悬挂四块“证书”,分别为:

1、兰州牛肉拉面行业协会 2018年11月出具的“改革开放40年兰州牛肉拉面行业最具潜力连锁企业”;

2、中国烹饪协会2021年4月出具的“2020年度中国民族餐饮特色企业百强”;

3、中国烹饪协会2018年6月出具的“2018最受消费者欢迎的中国面条品类、兰州牛肉面代表品牌舌尖尖牛肉面”。

经举报人查询发现上述“证书”涉嫌不符合《广告法》及《消费者权益保护法》,具体如下: